
Meta何以成犯罪帮凶 科技伦理沦陷警钟!Meta事件揭示出科技伦理的沦陷可能比经济风险更可怕。美国科技巨头被曝靠诈骗广告赚大钱。据央视新闻报道,Meta公司2024年约有10%的收入,即约160亿美元棒棒策略,来自诈骗广告和违禁商品广告,这凸显其广告业务监管存在漏洞。文件显示,这家社交媒体巨头在过去至少三年间未能识别并阻止大量违规广告,使旗下平台脸书、照片墙和WhatsApp上的数十亿用户暴露在投资骗局、网络赌博、违禁医疗产品等内容中。该公司内部估计,每天向用户推送的诈骗广告数量高达约150亿条。
科技巨头竟然成了诈骗犯罪的帮凶,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这也再次将互联网巨头的科技伦理问题推到了全球公众视野。Meta与诈骗关联的160亿美元,并非来自法律认定,也并非是出自Meta自愿全面公开的报告,而是媒体通过调查,在Meta“内部文件”中获得。因此,并不能由此推论出Meta参与了诈骗之类的活动。这则新闻的意义在于“科技伦理”。Meta长期辩称自己只是“广告平台”,对平台上发生侵权事件并无直接责任。然而在事实面前,这种基于“技术中立”的说辞难以立足。
棒棒策略
在很多国家,平台被视为“中立载体”或“广告中介”,一般不直接承担广告内容违法行为的第一责任。平台有“平台责任”,但往往依赖其“良心”与利益权衡来决定治理平台上的不法信息和灰色地带。在Facebook创业早期,扎克伯格曾被视为具有社会责任的新一代企业家。很多人记得2010年,他第一次登上《时代》周刊封面时年仅26岁,宣称要借助互联网解决全球治理问题。11年后,《时代》周刊又把小扎送上了封面,此时他的部分脸被一个电脑程序窗口覆盖,窗口中提议用户是否要删除他创建的Facebook应用。背景是Facebook因数据泄露、虚假信息等问题引发了广泛争议。小扎被指在处理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方面存在疏漏,加剧了公众对社交媒体企业社会责任的担忧。
此次Meta被曝靠诈骗广告赚大钱,是因为小扎从“新登”变成了“老登”,人变坏了吗?我们相信,大多数互联网企业家都秉承科技向善原则,没有人是天生的坏人。但随着企业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发达,牵涉的利益越多,这些企业家和平台企业仅靠自律能否守住初心成为问题。在此次事件中,内部文件显示,面对大量用户对欺诈广告的投诉,Meta其实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很可能因为这些诈骗推广活动带来的巨额收入而故意忽视了它。当利益足够大,好人也很容易铤而走险,更何况在这种情况下,Meta根本不用承担太多风险,只需装看不见,手松一松就财源滚滚来。这一逻辑不仅对Meta有效,对全世界所有平台互联网公司同样有效。
企业的“科技伦理”类似人类的“道德底线”,并不能完全依靠法律维系,而需要综合治理手段。当然,完善法律治理,强化平台责任,杜绝可能造成最大伤害的漏洞至关重要。但对于大量法律一时难以判定的灰色地带或科技刚刚涉足的新生地带,则有赖于企业正确价值观的树立以及来自全社会的他律。比如舆论监督。在此次Meta事件中,正是媒体调查记者率先曝光了内容敏感的“内部报告”。
Meta的核心商业模式本质上是通过AI将“注意力”变现。但在AI主导的经济体系中,越能刺激情绪、制造焦虑和贪念的内容,越容易获得流量。诈骗广告恰恰擅长利用这些心理机制。当AI获知这些广告更“赚钱”,就会更加推荐这些广告,实际上构成了一种隐性共谋。这是今天的科技巨头都在面临的治理盲区,本质上是数字资本主义的伦理黑洞。为此,在全球范围内,科技巨头普遍陷入三重困境:一是AI自治与监管滞后;二是跨境广告与法律真空;三是责任归属模糊。当虚拟经济的规模超过实体监管能力,科技公司便容易在灰色地带获取“隐性红利”。Meta事件之所以震撼,就在于其揭示出科技伦理的沦陷可能比经济风险更可怕。
中国在治理这些问题上有制度优势,但仍需警惕类似的伦理黑洞出现。当前,国内各平台也在大规模应用AI推送广告,信息流中有大量疑似诈骗的内容,如虚假理财、“荐股”诈骗广告、夸大的医疗美容广告等。如何把这些内容识别出来棒棒策略,如何强调平台责任,是否要在法律上重新定义虚假营销,防止类似Meta事件在国内平台上演,也是当务之急。Meta的160亿美元“涉诈红利”揭示的不只是企业贪婪,更是整个数字时代的道德危机,需要全球力量共同探索治理路径。Meta何以成犯罪帮凶 科技伦理沦陷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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